实践教学工作制度
一、指导教师应根据教学实践任务和教学大纲要求,制定相应的教学实践计划方案,并分类存档。
二、任课教师要按照教学实践计划认真备课,写好教案,作好课前准备工作。
三、任课及指导教师工作要认真负责,确保教学效果良好。
四、热情接待实习师生,抓好生产劳动工具的收发及保管工作,做到力所能及的后勤保障工作。
五、实践教学结束后,指导教师要清点实践教学用品及用具等,并及时归还教学实验场保管。
六、指导教师要做好每次实践教学课总结,指导和督促学生完成实习总结报告。认真批阅实验报告或作业,并上报学生成绩。
七、指导教师要做好本学期损坏的实习实训器具统计工作,并及时报送下学期实践教学课所需的物品和用具计划。
八、认真作好实践教学、实习实训登记,并将实习报告、总结等相关资料分类整理保存。